(一)鋼結構的鋼材對材料的要求須符合普通碳素鋼鋼號和一般技術條件規定的要求。鋼號應根據使用條件,按下列規定采用:
1.承受靜力載荷或接承受動力載荷的焊接結構,當計算溫度高于-30℃時,可采用平護或純氧頂吹轉爐3號沸騰鋼。當計算溫度等于或低于-30攝氏度時,宜采用平爐8號鎮靜鋼或16錳鋼。
2、直接承受動力載荷的結構宜采用平爐3號鎮靜鋼或16錳鋼。
(二)承重結構的鋼材必須保證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和硫磷的極限含量,對焊接結構尚需保證談的含量。
(三)手工焊接用的焊條須符合低碳鋼及低合金高強度鋼焊娜條規定的要求。選擇的焊條型號應與焊接鋼材相應,焊搜3號鋼時:對機械化及其他鋼結構宜采用T420至T425型焊條。焊接16錳鋼時宜采用T500至T505型焊條。
(四)普通螺栓和錨栓可采用現行普通碘素鋼鋼鋼號和一般技術條件中規定的3號鋼制成。